商务部关于《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商务领域标准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要求,拟对《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5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hudi@mofcom.gov.cn;

4.传真:010-85093680;

5.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日。

附件:1.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商务部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