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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规定了社区菜市场开业技术条件、经营管理要求等内容。适用于北京市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建和运营。农贸市场与社区菜店可参照执行。
规范提出,新建菜市场建筑面积宜按每千人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规划配置,不宜小于500平方米。应按服务半径不小于800米,服务人口0.5-2万人左右的标准配置。
考虑到部分消费者的停车需求,“停车区”被写入了规范中。其中,新建、改造菜市场应规划临时卸货场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并有明确标识。有条件的市场宜根据市场规模设置机动车停放区,有条件的市场还可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
考虑到消防安全,规范明确提出,室内不应为电动自行车、叉车等电动车充电,且不应停放。
规范提出,社区菜市场应按垃圾分类要求配置废弃物收集容器。每个摊位应设置密闭式垃圾桶或垃圾箱,有条件的应配备封闭的垃圾分类处理间。
规范还对社区菜市场内的布局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蔬菜经营区营业面积不应少于市场总营业面积的1/3。食品摊位的设置应做到生熟食品分开,鲜活食品和其他食品分开,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分开,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分开。熟食品、酱菜调味品、品牌专营食品、清真食品及需现场加工的食品等应设专间经营。
规范在结算和线上购物方面提出,菜市场宜实行统一电子结算,可采用老年卡、电子支付等便民结算方式。此外,有条件的菜市场宜开设线上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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