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和《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统筹考虑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消费者关注程度、标准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效果,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现予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6月15日
2021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