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商财务字〔2022〕16号),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促进本市跨境电商发展,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联合修订了《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商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支持对象、支持方向、支持方式及标准、支持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六部分,为本市跨境电商支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方向性指导。
(一)5类支持对象
《实施方案》涉及的支持对象包括:跨境电商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跨境电商服务企业(含跨境电商产业园运营主体)、通过开设体验店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开展跨境电商销售的企业及引进培育跨境电商体验店的商业主体、建设海外仓(海外运营中心)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的跨境电商企业、为中国(北京)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提供支持的其他企业或服务主体。
(二)7类支持方向
1.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发展。支持企业通过自建跨境电商销售平台、建设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和对接应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提供跨境电商服务。鼓励跨境电商平台扩大销售或服务规模。
2.支持跨境电商务产业园建设发展。支持本市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完善园区服务支撑体系,扩大招商引资。
3.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支持跨境电商通关服务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C、B2B进出口业务。
4.支持跨境电商仓储物流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仓储物流服务设施及配套信息系统的建设,扩大海外仓业务规模,提升跨境电商仓储物流支撑能力。
5.支持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跨境体验消费。支持新开设跨境电商体验店的建设和运营。鼓励跨境电商体验店扩大销售规模。支持引导商场、超市、产业园区等主体积极引进培育跨境电商体验店。
6.支持北京跨境电商综试区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7.对财政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确定的其他相关项目给予支持
(三)4类支持方式
1.贷款贴息。对企业开展跨境电商相关业务取得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2.资金补助。对于跨境电商平台、产业园、体验店以及仓储物流、通关服务设施建设等投资类项目,依据其信息系统研发、软硬件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运营等相关费用给予支持。
3.以奖代补。鼓励跨境电商平台扩大销售或服务规模、产业园扩大招商引资、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扩大海外仓业务规模、引进培育体验店及扩大体验店销售规模等。
4.对于北京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相关项目,依据第三方评审、招投标等方式确定的成本费用给予支持。
本《实施方案》涉及的具体支持内容和要求,将结合每年的跨境电商发展实际情况,在年度项目征集工作通知中予以细化。贷款贴息、资金补助、以奖代补三种支持方式下,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执行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商财务字〔2021〕34号)同时废止。
咨询电话:电子商务处,55579373